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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王小说网 -> 玄幻魔法 -> 替身情人

正文 替身情人第4部分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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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们认识十五年了,难道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”

    她只求一个答案,十五年的执着,难道只是一厢情愿叫她如何能甘心。这个男人是罂粟,是毒,她早就上了瘾。十五年前她还不懂爱,这人便入了骨,融了血,如何抽离地去

    江在铖对张静海的质问置若罔闻,不温不火地说着最无情的话语:“辞职吧,江氏不适合你,你父亲希望你接手银行。”

    她问,终是忍不住眼泪滑下:“是你希望吧。”

    江在铖毫不迟疑:“是。”

    唇角抿得鲜红,她倔强:“可我偏不。”

    一个人一生能有多少个十五年,又有多少深情可以空付,她是怎么也不可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当做只是一场无果的梦。

    “随你。”江在铖不再牵扯,丢下两个字便走了,那样潇洒地不屑一顾。

    江在铖没有回头,不知道身后的张静海怔愣地看了她多久,带着那样绝望凄楚的眼。

    可是林夏看到了,看到了这个男人如何的绝情。被江在铖爱上是幸,爱上江在铖便是劫。

    明知道是劫,林夏也要全然谋划,就算是假装,她也要拉着江在铖一起入了这劫难。

    江在铖如是有一天,你也被如此抛在身影之后,你会作何感想也许永远不会有这么一天吧。林夏走开,戏完了,人也该散场了

    徒留一个人的悲伤还在继续,她怔愣地站着,望着已模糊的身影,轻声呢喃:“张静海,他说得没错,你不聪明,而且很傻,居然一厢情愿了十五年。”

    江在铖置若罔闻,可是她自己却必须清醒。是啊,张静海清醒了,傻了十五年,清醒了

    那个男人说:一个男人不爱你,你居然花了这么多年都没有看清

    是啊,她是傻,可是不代表她不会痛

    脑中散碎了的记忆碎片突如其来地不休不止。

    那时候张静海十岁,江在铖十一岁她是银行世家的千金,他是黑道门派的少爷,不过点头之交,却在那一天翻天覆地地改变了。

    那一天江在铖的父母下葬,血染满了整个葬礼

    她走散了,找不到家人,她很害怕,躲在白色的幕布下,瑟瑟发抖,偷偷看着外面的血雨腥风。

    突然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,凉凉的温度,问他:“怕吗”

    她回头一看,原来是父母认识的那个小哥哥,只见过一两次面,她抓紧他的手,用快要哭的语气说:“在铖哥哥,好多血。”

    他笑着,伸出手遮住她的眼睛,声音是说不出的好听:“女孩子还是不要见血的好。”拂着她的眼睛,睫毛都痒痒的,他继续说,“这样便不怕了。”

    似乎就真的不怕了,莫名地觉得安心了,她说:“看不到了,不怕。”

    不是安慰自己,也不是忘记了,是真的不害怕。因为那个人,虽然和她一般大,却始终觉得有他在,便不那么可怕了。

    后来她才知道,那些人都是他派人杀的,可是莫名其妙,她居然不害怕,不仅如此,甚至庆幸死得是那些人,不是他的在铖哥哥。

    父亲说,他背景复杂,不能深交,她不听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,有三百天缠着他。母亲说,他太狠厉薄凉,不能认真,十岁开始,她的眼里便再无他人。她抛弃了所有,她的身份,她优越的一切,她是这样的不屑一顾,却换来那个一句:我以为你很聪明

    是她傻,傻得无可救药了,可是她没有办法啊

    纸醉金迷还在如火如荼地继续,林夏却早已百无聊赖,江在铖似乎很忙,络绎不绝被一些搭讪,应该都是生意上的人。

    说也奇怪,同为商人,别人一身铜臭,阿谀奉陈,无孔不入,偏偏江在铖遗世独立。真是差别啊人与人果然分个三六九等。

    林夏觉得有些饿了,拿了盘子去弄点吃的。可是还没等她填饱肚子,就有不速之客来了。

    对方试探地问:“江在铖的女人”

    林夏停下手上的动作,转过脸去,一张陌生的脸孔,林夏肯定没有见过。而且一张很柔美的脸,长在了一个脸上,却该死地不觉得娘气,还该死的好看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很好看,比江在铖有过之而无不及,完全妖孽等级。

    不过,林夏向来对外貌免疫,自然不会被一张面皮给迷惑,淡淡地问:“好像我并不认识你。”

    有点生人勿近地言外之意。

    男人似乎有些诧异,应许是这张比起女子更甚的脸第一次被人视而不见吧。

    那男人笑起来重瞳会微微半阖着,嗓音不想他的脸那般女性化:“会有机会认识的。你对你的男人很放心,还是不在意居然能够这么淡定地看着。”

    这男人应该是潜伏了已久,螳螂捕蝉黄雀在后,林夏觉得她就是螳螂。

    林夏语气冷冷淡淡,有些划清界限的意思:“这似乎和你没有关系吧,不奉陪了。”放下盘子,林夏转身便走,其实她根本还没吃几口。吃饭的时候果然不能被打扰,会倒胃口。

    男人不疾不徐,倒是从容淡定得很:“这么急着走”走近几步,他似笑非笑,重瞳里茶色点点,“确实很特别,江在铖的眼光果然每一次都很独到。”

    男人的视线有些像盯着猎物的野兽,让林夏不舒服,很不舒服,这个男人是继江在铖之后一个不好应对的男人。林夏觉得还是远离为妙。她背对着他,冷哼:“这话你和江在铖说。”话音落,便继续抬步。

    男人来了兴致,依旧一副懒洋洋的模样:“你和江在铖,我可是有很多疑问,今天王氏的合作案,我也是投资方。”

    林夏停住脚步,这个男人到底是敌是友又知道些什么林夏蹙眉,觉得有些棘手,她问:“你赔了很多钱”

    所以恨上江在铖了林夏总觉得这个男人对江在铖没什么善意,一个男人与一个男人之间,要么因为女人对立,要么因为金钱对立。

    江在铖那个男人还真是麻烦事多,难怪林初被隐于幕后

    那个男人和江在铖一样桀骜,不可一世:“还好,还赔得起。”

    正文 第十二章:戏子的舞会3

    更新时间:2o1373 11:25:29 本章字数:3328

    那个男人和江在铖一样桀骜,不可一世:“还好,还赔得起。”

    有钱的男人砸起钱来眼睛都不眨一下,林夏至今为止见识了两个了。

    她旁敲侧击:“你好像对我们的事很感兴趣。”

    男人摇头,一双眼睛似笑非笑,眼窝深深,望着林夏:“不,是对你很感兴趣。”

    林夏笑得敷衍,懒得周旋:“不好意思,我没有兴趣。”

    男人却笑得更欢了,走近林夏,突然欺身而下,将林夏这个人笼在怀里,却也没有碰即分毫,俯在她耳边,男人轻言轻语:“我在赌,赌我站在你身边,江在铖多久会出现。”

    男人的重瞳看着江在铖的方向,似乎跃跃欲试地兴奋。

    他们靠得很近,林夏都可以闻得见男人身上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,很特别的味道,林夏难得得没有讨厌:“似乎这样的舞会太无聊了,人也变得无聊了。”

    林夏想要往后退去,却被这男人拉着手腕。她厌恶地皱皱眉头,轻度洁癖的她觉得很不舒服。

    男人似乎看见了林夏眼里的厌恶,眸光有些冷,但是还是没有动一分,他笃定:“你信不信,应该不超过一分钟。”

    这应该是这个好看的男人第一次遭女人嫌弃了

    林夏眼眸一沉,用力推开男人,在站到触手难即的距离,面无表情地冷冷淡淡:“如果你要赌的话,找江在铖,我不喜欢被当做赌注。”

    男人不怒反笑:“林夏是吗你比你姐姐有意思多了。”重瞳流光溢彩,“还没有到一分钟呢,赢得有些没意思。”

    听男人的语气,似乎和林初相熟。林夏头疼,真是越来越复杂了。

    林夏看了一眼,江在铖正在往这边来。看来这个男人不好对付,江在铖都都担心她会漏破绽了。林夏这样认为。

    “我以为你要说我和林初很像。”

    男人否决地很快:“不,你和林初不像。”男人深意地看了林夏一眼,“我们会再见的。”丢下一句话就走了。

    无聊的男人林夏确实无语得很。

    江在铖走到林夏旁边,看着刚才那个男人离开的方向,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林夏问:“他是谁”

    “赵墨林。”

    赵墨林似乎有些熟悉的名字,不过想来也不是无名小卒,江在铖身边的人哪一个安分

    “你的对头”

    江在铖不以为意地闲散:“说不上,生意场上没有朋友。”

    林夏突然一本正经,看着江在铖:“你还有多少对头可以先给我知会一下吗以后我也好绕着走。”

    江在铖的恩恩怨怨她不想管,也管不起,她只要拿回了自己该拿的,其他的与她无关。

    江在铖还是一副玩世不恭地模样,根本没打算正面回答:“不多,多半生意上的,不过有一个,最好你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有一个大概就是那一个威胁到了林初吧,林夏敢笃定。而且还是防不胜防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林夏懒得猜哑谜,兴致缺缺:“算了,你当我没说。”话锋一转,“他认识林初。”

    “他是林初娱乐公司的老总。”

    林夏诧异:“天娱”转而释然,不冷不淡地说了一句让人无奈的话,“难怪一脸风马蚤。”

    怕是赵墨林第一次被人嫌弃长相。

    江在铖笑出声:“呵呵,你应该是第一个这么说他的,你知道吗他公司里有一大半的女人巴不得爬上他的床。”

    林夏不否认:“确实,他有那个资本,有钱有权,还有一副不错的面皮,就算不是为了出境的机会,赵墨林也是很好的情人首选。”

    “你似乎很看好他。”江在铖声音有些莫名的阴测测。

    “我更看好你。”林夏笑着打趣。

    江在铖似乎每一次对着林夏就无奈了,嘴里没有一句真话,明明难以揣测,还是忍不住去揣测。

    林夏抚抚额头,刚才的一杯酒似乎还没有缓过来,有些晕晕的,特别是鞋子,抬高,站得腿酸。

    声音柔软,她问:“可以先走吗踩着这双鞋子,有种没有着6的感觉,有些晕。”

    江在铖发现,其实林夏也有这样的柔软的一面。卸去了锋利的外表,林夏倒有些生气了。

    江在铖心情很好: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这条路很僻静,或者可以说这座楼盘很僻静,抬眼一望,没有灯光,江在铖问:为什么选择这个偏僻的住所。林夏只是笑着说:因为没人会来。

    林夏提着裙摆,走在前面,路灯的光将她的身影拉得斜长,左手边,江在铖手里拿着外套,慵懒地走着,地上,人影重叠。

    他们都没有说话,似乎却又和谐地不需要任何语言。

    这条路很长,灯光昏昏暗暗,在林夏的脸上打下了一层淡黄色的微光,江在铖微微侧眸便可以看见她扬起的侧脸。似乎有一种感觉突如其来一般占据在心头,很熟悉,像十年阔别了十年而来。

    十年前林初给的感觉,为什么十年之后却在林夏身上感觉到了她们是姐妹,所以才会相似,一定是这样。江在铖给了自己这样的解释,似乎他忘记了,林初和林夏是天底下最不相像的姐妹,除却外貌。

    林夏走得很慢,似乎还是没有适应脚下的鞋子,提着裙摆,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。她蹙着眉头,语气是江在铖从未听到过的幽怨:“女人何苦为难女人,高跟鞋简直是女人的灾难。”

    林夏想,她的脚踝一定肿了,不知道明天还可不可以穿得下鞋子。

    如果是林初的话,就算是穿着走一天也会很优雅地莲步婀娜,再看看林夏,脚下虚浮,有些踉跄,好几次江在铖都有中要想去扶她的冲动,不过现在也没有观众,似乎他们之间不适合这样的亲昵,只好作罢。

    江在铖看着林夏一脸苦恼埋怨,有些哭笑不得,他回答:“发明高跟鞋的是个男人。”

    在江在铖意识里,高跟鞋是女人的必需品,可以说女人可以不需要一个男人,但也一定不能抛弃一双高跟鞋。怎么到了林夏这里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。

    林夏笑了,笼在昏暗灯光下的脸庞似乎一瞬间明亮起来,说话的语气很是狡邪:“果然男人生来就折磨女人的。”

    林夏做的是女性周刊,将男人定义为折磨女人的工具似乎早就成了她的职业惯性。像江在铖这类型的,就更是女性同胞的灾难了,不说远了,刚舞会上的那个张静海,不就是受他荼毒的例子吗而且林夏想,林初早晚也是一个,想到这里林夏的心情不由得就更好了,笑容也更肆意了,脸颊的酒窝很深,和盛了酒一般,倾醉了人。

    江在铖看着她笑着的测量,几乎脱口而出:“林夏,以后多这样笑,别总阴着一副脸。”其实林夏笑起来很好看,眼睛很亮,和这夜里的星子一般,只是她很少真正意义上的笑。

    原来,她笑起来的时候,眼睛会弯成月牙儿的形状,酒窝很深,不像林初那样清浅。为什么江在铖总是莫名其妙地将她们放在一起作比较,到底他是在谁身上找寻谁的影子,他兴许还不知道。任凭是个再无所不能的人,也掌控不了自己的心。

    江在铖的话音才落,视线还留在林夏的脸上,她却突然收敛起了所有的笑意,冷冷勾着唇角,恢复了一贯的清冷:“是吗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好。”

    然后,林夏似乎刻意加快了脚步,与江在铖拉开距离。林夏便是如此,一旦她认为自己的领域被人入侵,便会将自己更严实地裹起来。

    她在刻意划出一条线来,隔离他们,这一个认知让江在铖莫名地觉得很不舒服,却有找不出理由,林夏这样做也没有不对,他们之间本来就是虚情假意,他又以什么样角色去计较。

    江在铖看着前面走得别扭踉跄的林夏,有些啼笑皆非,笑意还停在嘴上,就听见一声

    “啊”楼倒里的声控灯一下子亮了一大半,可想而知这一生尖叫有多撕心裂肺。

    上一秒江在铖还笑着,这一秒僵在脸上,眉头紧蹙,看着前方跌坐在地上的林夏,唇角紧抿:果然女人都是麻烦的动物。

    米白色的裙摆铺满了一地,镶嵌的钻石微微闪着光,华美极了,只是林夏极其狼狈地坐在地上,裙摆污了一圈,她疼得有些脸色发白,额角渗出了点点细密的汗珠,咬着牙不支声,只是眼角有些模糊的温热。

    莫名的,林夏觉得委屈极了,她为什么要早这样的罪,穿这种衣服和鞋子,她的脚怕是几天也下不来地了。真疼啊,林夏握紧手掌。

    江在铖走上去,蹲在林夏跟前,伸出手去掀开她的裙摆,声音里有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温柔:“怎么了”

    这个女人还真是能给他惹麻烦。

    林夏抬头,语气有些埋怨:“我的脚应该几天走不了了。”长睫扑扇,眼角善良的晶莹在睫翼上蒙了一层水汽,看上去楚楚可怜的。

    江在铖竟一时忘了动作,看着林夏,这样的林夏他何曾见过,心里莫名觉得有些酸楚。

    林夏被看得有些不自在,转开视线,眨了眨眼睛,让眼睛里的温热倒流回去,心里暗骂自己没有出息,不就一双鞋吗居然让她这般,都不记得多少年没有哭过了,怎么能败给一双鞋。

    正文 第十三章:论起伪装,林夏为最

    更新时间:2o1373 11:25:29 本章字数:3319

    林夏被看得有些不自在,转开视线,眨了眨眼睛,让眼睛里的温热倒流回去,心里暗骂自己没有出息,不就一双鞋吗居然让她这般,都不记得多少年没有哭过了,怎么能败给一双鞋。

    江在铖深深的重瞳微微闪动,垂着眸子去查看林夏的脚,果然脚踝出肿了一大片,白皙的皮肤上有大片大片的青紫:“现在我相信男人生来就是折磨女人的。”

    “真疼啊,这东西我再也不穿了。”林夏有些孩子气地脱下脚上的鞋子,很恶狠狠地瞪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别动。”江在铖凉凉的手握着林夏的脚踝,细语轻言着。

    林夏鬼斧神差就不动了,也不看江在铖,盯着地上某一点目不转睛,似乎刻意忽视什么。

    江在铖的手很好看,和画出来似的,骨节分明,白皙剔透,林夏觉得就算是手模也比不上江在铖,而且这双手似乎很熟悉,记忆中好像也见过这样一双美丽的手,好像是在十年前

    当林夏正陷入记忆的时候,突然脚下一疼,她倒抽一口气:“嘶”

    妈的,真疼啊,再也不碰这玩意了。林夏忍不住在心里爆粗口。疼得额上汗珠更多,她不由自主地缩回脚。

    “不是让你别动吗还想不想每天下地了”江在铖的凶狠狠地睃了一眼林夏,眼神带着警告。不过手上的动作却是越发轻柔了。

    林夏虽然心里恨恨问候了江在铖一番,却也是真的没有再动,人江在铖蹂躏她的伤处。他的手凉凉的,晕在脚踝上,火辣辣的感觉似乎轻了不少。

    江在铖垂着眸子,林夏几乎可以数的清楚有多少跟,长长的,很密,但是不像女孩子那般翘起。林夏不禁想,如果不看江在铖那双凌厉的眸子其实他看上去也停无害的。

    林夏看的有些发呆,愣愣地再想:都说男人认真的时候最有魅力,这话果然不假。

    突然,江在铖抬头,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对上林夏错愕的眼,一瞬两人都怔愣了,林夏似乎惊慌地别开头。

    这里灯光很暗,彼此都没有看清彼此脸上的表情。

    久久,林夏才开口:“现在怎么办”

    江在铖说:“女人确实是个麻烦。”

    真毒舌,林夏心里憋屈。可是下一秒,一双手环住她的腰,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。鼻尖还有微微烟草香,缱绻得让她恍惚。

    林夏呆愣了好一会儿,才反应过来,心口多出来的心跳上是谁的,靠得这样近,她的脸微红,和喝了酒般。

    “现在没有观众,你可以不用演。”她垂着眸子冷冷说。

    江在铖脸色有些阴翳:“不知好歹的女人。”手上依旧抱着某个不知好歹的女人,闷闷地问了一句,“几楼”

    林夏抬头看看自己家的那个窗子,第一次觉得她住的有些高了,脚上还疼着呢,要走上去应该很困难,权衡利弊她才说:“七楼。”

    江在铖抱着她觉得很轻松,林夏很瘦,抱起来觉得有些咯手,江在铖蹙着眉头不说话。进了电梯,江在铖也没有把林夏放下来,林夏突然觉得江在铖其实也不是那么恶劣。

    “这间。”林夏指了指家门口。微微动了动,示意江在铖放她下来。

    江在铖放下林夏,她掏了钥匙,开了门,一拐一拐地进去,门自始至终半阖着,林夏转过身,道了一声:“我进去了。”手搁在门把上,似乎要关门。

    江在铖有些恼怒,问:“不请我进去。”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,将她送上来后就这样将他打发了

    林夏理所当然地说:“替身也会下班,现在是私人时间,恕不接待。”

    对啊,她只是替身,似乎除了这个身份的维系,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别的关系,林夏想就算将来要真有别的什么关系那些是游戏需要,现在还是一步一步来的好。

    江在铖怒极反笑,语气阴测测的:“怎么怕我会对你怎么样”江在铖脑中莫名闪过了林初的脸,是林初他知道,和林夏不一样的眼神,不一样的笑。

    林夏面无表情,一语中的:“不怕你,但是怕林初。”

    她是个安守本分的替身,而且绝不兵行险招,其实林夏也想过,如果现在趁热打铁,这个男人的心必定更难虏获,而且林初一定会将自己判出局。这场游戏得慢慢来,一颗心只有一点一点被蛊惑,才会彻底变成另一颗。

    林初,你的男人也许也并没有那么牢不可破

    江在铖眸光很冷,林初两个字似乎让他有些无处遁寻。

    林夏浅浅一笑,道了一句:“再见。”便关了门。

    江在铖对着门,冷笑:“这个女人真的碰不得,总能一眼窥视。”

    林初啊,这个名字不允许他一丁点的混乱。这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孔,他不能错认一分一毫。

    这个精明的女人,就两个字让江在铖止步,退居到各自的场地。

    江在铖转身,嘴角噙着深意的笑,自言自语着:“江在铖,你遇到对手了。”

    这个女人她总有办法立于不败之地,揣测不透的想法,她的目的,她甚至连表情都是假的,感情也是假的。

    这个有些有些迷惑了,这个赌局是江在铖第一次没有丝毫把握的。

    林夏摸着黑一瘸一拐地坐到沙发上,脚踝上疼得有些麻木了,火辣辣的疼,但是似乎还有凉凉的触觉没有散去,那是江在铖的温度啊。

    黑暗中,她看着自己的脚,真疼啊,却全然不知道,她的手覆在了心口的位置,只觉得莫名其妙,怎了扭伤了脚,却是一种酸涩的味道呢。

    林夏没有开灯,这是她的习惯,从七年起就这样了,她不喜欢很亮的地方,因为黑暗可以隐藏一切,包括她心在的思绪,不会有谁看得清,她脸上的表情,这样林夏才觉得安心,她告诉自己,不管是什么,都不能被窥透,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。

    林夏突然觉得很累,倦意一阵一阵,连洗漱的力气都没有了,她直接窝在沙发上,闭上了眼睛,沉沉地睡着。

    月光透过窗台打在她的脸上,黑暗中依旧可以看的出来,她眉间缠绕的孤寂,还有酸涩

    一夜无梦。林夏是被身上的衣服给缠醒的,长长的裙摆变得皱巴巴的,全数乱七八糟地缠在身上,她醒来之时,那礼服就不堪入目,她觉得自己有些暴殄天物了,这么天假的衣服就被她给糟蹋了。脚踝还是肿了,不过没有预想之中的那么严重,她还是可以下地,只不过用不了里,她想应该是昨晚江在铖的方法见效了。

    脑子里乱得莫名其妙,打了电台请了病假,她便窝在窗台上,写稿子。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。

    林夏在家休养了好几天,脚已经好的差不多了,这几日,江在铖也没有找过她,她也乐得自在地做自己要做的事。平日里也没有休过什么假,这几日她权当放假好了,原本过得听悠然自得的,如果没有接到那个电话的话。

    林家啊,如果可以还真不想去,演戏太累了。

    黄昏时候,太阳下了山,林夏吃了一顿好的,才出发去林家,这样才有力气应付。

    林夏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,自始至终浅笑盈盈,礼貌却也疏离。抬头望望这个不算太大,却装修考究典雅的房子,明明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地方呢,怎么会如此陌生啊还是太久没来了多久了,都要记不住了。

    外界都传,市委书记一双乖巧懂事又出息的女儿好福气,是啊,外人看来是如此,那是因为他们一家子都是戏子啊,骗了所有人,营造了一个父慈女孝的假象。

    亲情早就如一潭污水,腐烂得不成样子了,却还守则地继续演着,多可笑啊,所以她总是这样笑着。

    沙发首位上的中年男人说:“书记,那么市委大会那天就如此安排了。”男人五十多岁的模样,有些微微发福,端坐着的身子显得彪悍,看着像北方汉子的粗犷,只是说话的时候斜长的眼睛像条缝,倒是柔和了不少。

    另一端的林志诚端着茶杯微微抿了一口:“老程费心了。”

    老程大名程进言,是市里的正厅局长。和林志诚一通进入政界,二十多年的交情了。平日里也熟稔,气氛显得随和。

    林夏安安静静地坐着,也不说话,垂着眸子看着面前漆木桌上的白菊花茶。

    说来也好笑,这是家,她姓林,可是她的杯子确实客人专用,林夏不着痕迹地瞟了一眼林志诚。他戴着一副金色边框的眼睛,眉目很是温和,唯有唇线削薄了些。林志诚年轻的时候倒也是个儒雅公子,林夏很小的时候觉得林志诚是世上最好看,最温柔的人呢,现在想想倒觉得可笑至极。

    林夏有些走神,似乎又陷入那些很久以前的回忆中,只听得老程嘿嘿一笑,露出几颗有些泛黄的牙齿:“书记哪里的话,我们的关系用不着这么客套,而本来就是我分内的事。林书记放宽心,不出意料竞选应该会很顺利,书记在中央局都是有目共睹的,竞选也不过是走个过场。”

    林志诚眸光一沉,立马出声制止了:“老程,这话可不能随处说去,现在只有我们在场,让外人听去了,还以为我们暗箱操作呢。该走的程序一道也少不得。”

    正文 第十四章:流水无意

    更新时间:2o1373 11:25:3o 本章字数:3414

    林志诚眸光一沉,立马出声制止了:“老程,这话可不能随处说去,现在只有我们在场,让外人听去了,还以为我们暗箱操作呢。该走的程序一道也少不得。”

    林志诚做的很端正,就算是在家也穿着衬衫西裤,头发疏得一丝不乱的。林夏没有来得想到了一个词,衣冠禽兽。

    原来啊,一年多没有召见过她,这次老爷让她回来果然有目的,人啊,真是奇怪的动物呢,一身正装之后便衣冠楚楚了,连林志诚也要当市长了。

    老程也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,立马改口,样子有些憨厚:“书记说得对,是我最快了,不过好在没有外人在。”说着,老程看了一眼一旁静默的林夏,神情很和蔼,笑起来眼睛更是眯成了缝,“小夏啊,叔叔可是很久没有见到你了,工作很忙”

    林夏熟稔随意:“还好,只是电台经常日夜颠倒,所以在外面租了个房子,方便些。”

    林夏成林志诚是衣冠禽兽可不是空岤来风,他们父女关系早就破裂了,可是就连相视二十多年的老程也不知道。林夏想大概是林志诚想要遮丑吧,毕竟政界很敏感。林夏也乐得自在,偶尔演演戏,装装合家欢乐。

    老程是看着林夏长大的,比较林初,老程更是喜欢林夏,老程是老实巴交的军人不喜欢扭捏,从小就对调皮捣蛋的林夏喜欢得紧,就算后来林夏母亲突然离世之后性子大变,这喜欢却是不见半分。

    老程对着林夏说话的时候总是笑眯眯的,不像对着旁人的公式化:“你还年轻,别那么拼,身体要紧。”

    “程叔叔,现在不拼,等到老了就拼不动了。”林夏打趣。似乎比起林志诚,老程与她更像父女呢。

    老程眉头一挑,有些许皱纹,看着很柔和:“拼不动就不拼,等你爸爸竞选上了市长,我们小夏就是市长千金,是该被捧在手心里。”老程去看一边的林志诚,却发林志诚脸色有些阴沉,说不清哪里不对,老程只觉得这对父女之间气氛很怪,仔细想想以前,好像都没见过他们父女亲昵过,老林也不是这样死板的人,他和林初也是亲的。

    哎,大概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吧,老程就不明白了,林夏多好的姑娘啊,可是老林似乎从小就不太喜欢这姑娘,自己都是心疼得紧。

    林夏也看着林志诚,眸中笑意微荡,玩味的语气却又似乎认真:“我哪里像千金了,还是捧着林初吧。”

    林志诚的千金,她可担当不起

    老程性子豪爽,嗓门有些大:“这说的什么话,你和林初能有什么区别的。”

    “自然有区别的,程叔叔不是喜欢小夏吗”林夏笑着应着。

    “是是是,只恨不是自家闺女啊。”老程也夸张地捶胸顿足起来。说的倒也是真话,老程一向疼宠林夏。

    林夏笑得有些孩子气:“一样一样。”似乎也只有在这个从小护着她的长辈面前林夏才会这般毫不设防。是啊,她也恨不得做老程的女儿呢,就算不是老程也好,只要不是林志诚就好。

    林志诚抿着手里的茶:居然是苦的,凉了吧。放下杯子,余光看了一眼那边言笑晏晏地林夏,蹙了蹙眉:林夏的母亲也喜欢这样笑。想到自己的妻子,林志诚心里一阵酸涩,看着林夏的眼神也越发厌恶起来。

    老程坐过去,林夏给她挪了挪座位,两人便促膝而谈。老程笑眯眯地神神叨叨:“小夏啊,前几日报纸上是你还是你姐姐,和那个江氏江在铖等在一个版面的。”老程倒是诧异,林家这两个女儿,林初声名在外,可是林夏一向低调,看到报纸时还着实吓了一跳了,就等着好好询问一下。

    林夏没有打算隐瞒:“是我,程叔叔。”

    林夏有些哭笑不得,老程一个正厅局长,居然也学着年轻人八卦了,不过林夏心里却是暖暖的。

    老程瞪着单眼,还是很小:“是记者空岤来风,还是真的”据老程观测调查,那个和自家小夏写在一个版块的女人而不是个简单的男人啊,看样子关系匪浅,得好好帮小夏把把关。

    老程很理所当然地做了本该林志诚做的事。

    林夏端起杯子,喝了一口才不疾不徐地说:“我不是林初,记者费不着心思对我空岤来风,那自然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老程一听,立马一本正经:“那个江在铖可不是个好交往的人,做生意很有一套,中央厅里,不少官员都仰他鼻息,太自负的年轻人,怎么找了个这么费心的人交往呢。”

    那个江在铖,老程也见过几次,第一次见面只觉得那个男人长得太男人长成那确实不入老程的眼,在老程看来男人就该像他自己这般,可惜了自己那个儿子不像自个啊偏题了,继续江在铖,然后老程在中央局有见过几次,才发现那个年轻人手段着实狠辣啊,像他自己大半辈子混军队官场的人都有些佩服他的雷厉风行啊。

    小夏和那个男人老程怎么也难以联系到一起。

    林夏漫不经心地回应了一句:“是有些费心。”

    老程一声叹:“哎呀,本来还想让小夏做我们程家的媳妇呢,看来我家那个小子没有指望了。”

    还在林夏很小的时候,老程就想着等自家儿子长大了,就把这林家二姑娘娶回他程家的门,可是天不从人愿,他那个没有眼界的儿子非巴着林家大姑娘,为了这事,他还没少和家里的臭小子吵呢。

    林啼笑皆非:“程叔叔,你打了这么多年算盘还没弄清楚吗”

    忽而那张俊逸温婉的脸闪过林夏的脑海,都有些模糊了,程奕然三年未见了,林初入演艺圈也三年了

    林夏怀疑,是不是就是老程从给自己灌了这样的思想:长大要嫁给程奕然做媳妇

    那时候她还小,就几岁的模样,成天缠着程奕然,跟在他屁股后头,说:“奕然哥哥,我长大了,要嫁给你做媳妇。”

    那是奕然总是很无奈地翻翻白眼:“谁说的”

    小小的她便咧着嘴,还不懂害羞:“程叔叔说的,让我当你们程家的媳妇。”

    那时程奕然,总是冷哼,很不以为然,毫不做作地回她:“我才不要娶你,我要娶你姐姐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便会缠着问:“为什么,我和姐姐长得一样,她也没有我好看。”

    程奕然像个小大人一样,似乎很懂“这和长相无关,我就是喜欢她。”

    她听了这话,也不难过,只觉得自己心爱东西被人占了一样憋屈:“不行,不行,你不能喜欢林初,你只能喜欢我,因为你长大了要娶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林夏,也不害臊。”程奕然鄙视,走得很快,背着小小的书包,把林夏落到很远。

    林夏跑着去赶他,嘴里不依不挠:“我就不害臊,你要是不娶我,以后你不爱吃的胡萝卜我才不替你吃掉。”

    程奕然很无奈,还是屈服某个小鬼的威胁:“好了,好了,小气鬼,等我长大了再说。”

    便便呵呵地笑开了,比打赢隔壁班的小胖还高兴:“那说好了。”

    那时他们还那样小,小小书包本在背上便遮住了背脊。在童言无忌的年纪了,她便痴缠着那个还是孩子的他要得一言名分,只是童言毕竟是童言。他们长大了,她没有变,一心想着嫁入程家,也没有变,一心喜欢着林初。林初呢,哦,高傲地她总是一脸无动于衷。然后程奕然默然守候,然后她自己再也不吃胡萝卜了。

    回忆很远啊,原来人的记忆这样了不起,那样久远地想上辈子发生的事她也能想起来。

    挣扎在回忆里她出不来,耳边总是不厌其烦地荡漾着那句而是的戏言:奕然哥哥,我长大了嫁给你好不好

    突然

    “奕然那小子真是瞎了眼了。”

    老程不大的声音像一个锤子,捶散了那些纠结在一块的回忆,她顿时清醒了,甩甩脑袋,眼眸清明,她笑着回话,似乎什么也没有想起一般:“奕然要是知道自家老爸这样说他,该伤心了。”

    老程赌气说:“伤心死他才好,跑去美国都这么长时间,也不会回来看我。”转头看向一直缄默不言的林志诚,揶揄着说,“我比不上你爸爸有福气,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女儿在身边,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个臭小子呢。”

    还别说,老程羡慕着老林,老程一直盼着闺女,当初自家老婆怀孕时,就指着生出个女儿,所以当护士抱着程奕然出产房说恭喜,是个小少爷是,老程差点没掉眼泪,闺女梦彻底告吹了,又是政界人员,不可犯了计划生育的规矩,所以林家两个女儿出生的时候,老程可是又喜又悲啊。

    林志诚只是瞟了一眼,没什么反应,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:“老程啊,时间也晚了,你先回去吧,还有些文件等我整理好,在发给你。”

    老程看看窗外的天:“都这个时候了,我走了。”拿起公文包,对着林夏笑得和蔼,“小夏,得了时间去我家,你许姨给你做好吃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林夏笑着应。真好啊,还有这么个人br ></br></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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